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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刊评论员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明确提出,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我国8500万残疾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农村残疾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和难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入新时代,我国残疾人事业开创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残疾人生存和发展面貌有了根本性改变。截至2024年11月,已经将99.1万残疾人纳入脱贫不稳定等三类人员监测和帮扶范围,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标扩面;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得到重点关注;持续实施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重度困难残疾人托养照护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农村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需求。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残疾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整体较低,不同地域农村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不均衡等情况依然存在。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紧跟建设农业强国和“三农”工作阶段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统筹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研究完善在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加快农村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与农村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全力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在持续抓好残疾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上下功夫,强化“事前”发现、“事中”帮扶、“事后”兜底机制,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完善与残疾人相关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农村残疾人在医疗健康、康复服务、托养照护等方面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强化助残科技创新应用,推动完善农村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在激发残疾人内生发展动力方面下功夫。要准确把握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形势,在纳入大局、政策落实、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千方百计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新征程上,农村残疾人工作站上新起点,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在全力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中不断提升农村残疾人工作水平,让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中展现出属于残疾人的光彩,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写下生动注脚。
责编:魏红
审核:杨乐